司法改革建議具體理據充分 馬道立託詞回避侮辱公眾智慧

即將於下周一(1月11日)退休的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,任內一直回避司法改革,他在任期內最後一次記者會上,回應日漸高漲的司法改革呼聲時強調,司法改革要提出細節、理由及理據,「如果話我唔鍾意你今日嘅判決、昨日嘅判決,或明天的判決,贏唔到就要改革,呢個唔係特別好嘅理由」。從馬道立的這番言論可見,他並沒有認真地聆聽司法改革的呼聲,活在一個自我的世界。司法機構須與時並進,社會各界已經提出的許多改革的具體細節和理由,都有理有據,社會各界期望,隨着馬道立的離開,司法改革可以拉開序幕。

馬道立十年任期內,一直在回避司法改革,他在1月5日(星期二)的記者會上指出,首席法官的使命是維持香港法治,而維持香港法治必須一個獨立的司法機構,他重申法治為香港的基石,法官在處理案件時只須注意法律理據,依法、公平、公正處理案件,法官不會想被任何人的政治意見或批評而影響。

但事實卻是,由於司法機構一直未能隨着時代作出變革、未能適應社會發展的需要,現時的司法機構已經越來越不為市民所信任。而當一個社會對司法機構充滿着猜疑之時,又如何去談維護法制?馬道立一再要求市民對法治要有信心,為何不反省一下,到底是甚麼原因令市民逐漸失去了對司法機構的信任,進而對法治也失去了信心?

社會上許多有識之士,近期紛紛提出要求司法改革的呼聲,當中包括多位前任法官、大律師及法律界的學者,也包括曾參與基本法起草的人大常委、基本法委員會委員、立法會議員、媒體、中央政府官員,當然還有眾多市民大眾,這些要求改革的呼聲中,也包含了許多具體,有理有據的意見和改革建議,但馬道立卻簡單、籠統地泛指這些意見都歸納為因對個別案件判決不滿意,而提出的改革建議。

就社會上要求司法改革的呼聲作出這樣的結論,只能反映出兩點,一是馬道立活在自我封閉的空間內,完全無視社會的變化,不聽他人的意見,二是馬道立在以一種傲慢的態度,侮辱社會各界和市民大眾的智慧。

馬道立聲稱提出改革要有具體的細節、理由和理據,實際上,社會各界的改革呼聲中已經包括了許多有理有據、改革細節的建議,舉例而言,有意見認為,香港已回歸近24年,回歸後香港發生了最根本的變化就是由殖民地變成「一國兩制」之下中國的特別行政區,司法機構應去掉殖民地色彩,以符合「一國兩制」的要求,如果再說得具體一點,法官首先應除掉殖民地的假髮,法官還要有對國家和對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責任感,這些建議不是十分具體,而又理據充分嗎?

再比如,多位司法界人士指出,香港司法機構存在十分嚴重的「馬房文化」,選人用人方面存在許多弊端,加上現有制度對司法機構的監察存在很大的漏洞,導致近年出現多位法官操守存在問題,引起公眾質疑的事件。因而,有人提出設立量刑委員會、司法監察委員會的建議。這些建議中的改革措施,其實早已在普通法系的英國、美國等多個國家已經施行,不僅不會影響司法獨立,反而有助於保障司法公正,令司法與社會現實接軌,與時代接軌。對於這些具體的建議,馬道立有甚麼具體的原因,以及有甚麼理由和理據完全忽視,拒絕聆聽呢?

馬道立一再強調司法機構只從法律的角度思考問題,不做政治上的考量。但事實上又是如何呢?事實是司法覆核被濫用,成為某些人及某些政治勢力用以攻擊、制約政府的工具,司法機構事實上已經淪為某種政治工具。某些人及政治勢力大力鼓吹「違法達義」,煽動年青人發起暴力動亂,但司法機構對待這些涉及政治目的的罪案存在包庇縱容,拖延審訊的問題,實質上已經成為這些政治勢力的庇護傘,終審法院前常任法官烈顯倫就此提出改革的要求,直指香港司法機構有份「縱容了街頭暴力」,這些意見難道不是有理有據,切中司法機構的弊端的嗎?

司法機構存在很多的問題,這些問題累積經年,對香港的法治已經構成威脅,對香港社會的整體發展也構成損害。這才是社會上有識之士,以及市民大眾日益高呼司法改革的真正原因,司法機構不應該繼續無視這些社會呼聲,繼續埋首沙堆,回避改革。馬道立即將退休,社會期望隨着馬道立的離任,新一任的終審法院首席法官能一洗司法頹勢,認真聆聽社會意見,正式啟動司法改革的序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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